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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上市难在何处

1999-01-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全伟

公房上市成为关注焦点目前,百姓要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在逐年提高,为此,一些城市对公房上市已经开始出台地方性的政策。

陆女士原来的旧房在上海静安区泰兴路,四代同堂,房屋面积却只有80平方米。1994年底,陆女士按照房改政策交了2.2万元买下产权,由于地段好,上市后卖了41.5万元,陆女士自己又添上了10多万元,新房的53.5万元也就凑够了,她还享受到了退还5%保证金的退税优惠。

上海市为改善居住条件的居民放宽了公房上市的政策,但同时也规定了正局级以上在职干部所购买的公房和副局级在职干部、企业领导购买的超标准公房是不允许上市出售的。

产权如何界定 在公房上市之前,由于公房产权关系的不同,以标准价购买的房产和成本价购买的房产是不一样的。例如在收益上,百姓按成本价买房,届时以市场价出售,扣除土地收益金和有关税费后,剩下的收入就全部归老百姓个人所有。而按标准价买的房,扣除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金后,剩下的收入一部分归原产权单位,也就是剩下来的6%由原来的售房单位拿去了,剩下的94%才是老百姓的。但是,在产权关系中,令一些住户无奈的是,由于他们所居住的房屋产权界定不明,因此可能错过价格还比较优惠的1997年房改售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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